本报讯 (通讯员 张玉霞 记者 胡德光)为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有效举措,并研究通过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的意见》。这是我省首个市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的针对性侵害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侵害行为不仅给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也给他们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如何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好地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一直关注的问题。
该意见明确提出了“县区要建设‘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对询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实行提前介入”的要求,规定此类案件由专门办案组或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询问以一次、全面为原则,通过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等措施,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多层次保护。
菏泽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建立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次性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和其他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
《意见》中“对询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实行提前介入”要求,避免了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突出未成年人利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该《意见》的执行,将有效推动全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建设,全面实现性侵害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满足办理性侵害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实际需要,有力保障此类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