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1)上岗前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症,建立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卫生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3)离岗时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有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4)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如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例如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5)应急检查。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病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相关链接】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1) 拟从事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2)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