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政务热线  > 正文

政务热线

土地资金已有说法

作者: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 2015-02-12 09:18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日前,郓城县水堡乡水堡村村民吴洪娟反映:“ 2013年,村支书荣令芹租用我0.1亩耕地,已签订合同,答应2014年6月1日之前支付租金5000元,但至今未支付。”

  郓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经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是宋令芹将积极筹措资金,于2015年春节前兑现租金。二是如春节前不能按时兑现租金,吴洪娟等人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宋令芹,由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 羊莹春)

更多新闻,请看中国菏泽网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本站对外合作热线:13905306110 外务QQ:12027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