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政务热线 > 正文
作者: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 2015-02-11 09:25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日前,郓城县黄集乡金店村村民王秀伟反映:“以前,镇政府占用村民耕地建设敬老院,按合同规定每亩耕地每年补偿650公斤小麦,每年7月1日前后发放,但2014年的补偿款至今未发放。” 郓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因前段时间村两委换届,故延迟了补偿款发放。目前,已由新一届村委领取后发放完毕。
(责任编辑 羊莹春)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