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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 2015-01-19 15:08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日前,郓城县水堡乡刘集村村民张东念反映:“ 2013年,我在自己的宅基地建设房屋,村主任张同安以违规建房为由收取2000元费用,并未开具收据。”
郓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水堡乡党委研究决定,对该村做出处理。一是责令村委自今日起5日内退还张东念押金。二是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并通报全乡,以示警戒。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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