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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 2014-12-12 09:56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阎世存)日前,巨野县永丰办事处大杨庄村居民魏中楼反映:“供电局规划建设高压线,高压线离俺家房顶距离不超过1.5米,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把高压线移至房屋西面。”
巨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依据《农村安全用电规程》规定:跨房的低压电力线路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米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米及以上。经实地测量,对魏忠楼的房屋及其他房屋垂直距离为3.6米,符合《农村安全用电规程》规定。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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